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设局):
2016年1月20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 〔2016〕5号
),取消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。按此文件精神,自发文之日起,有 关造价员的考试、登记、从
业、资格管理等应予停止。但据市场主体反映,目前仍存在要求 造价员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盖章的
现象。为规范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,现进一步明 确,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需再由造价员签字和盖章。
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7年8月17日